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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庐江县居民杨某为了节省办证费用,竟将儿子摩托车上的牌照卸下来一块,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。不料,酒后骑车被交警查获,昨日上午,警方对其依法处以1800元罚款。 3月8日中午1点多,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庐城中队的交通民警,正在县城文化广场十字路口检查过往车辆。这时,一辆悬挂号牌为皖QN06××的二轮摩托车驶了过来。由于驾驶人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执勤民警遂将其拦下。检查中,驾驶人满口的酒气,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酒精检测显示,这位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民警在查看这辆摩托车时发现,该车只悬挂了前面的一块牌照。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,这位驾驶人却拿不出来。
经查,该驾驶人姓杨,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车辆车牌号码与车辆也不符,属于套用车牌。原来,杨某的车牌照是儿子摩托车上的,由于杨某的摩托车和儿子的摩托车型号一样,杨某便从儿子的车上卸下一块车牌,装在自己的车上,本想节省上千元的办证费用。
近日,他悄悄地跑到路上几次,也没有碰到检查的交警,他暗自庆幸自己很聪明,谁知最后还是栽了。 左学长 本报记者 金学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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